一、如何立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没有公证过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指遗嘱内容必须与遗嘱人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和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遗嘱是遗嘱人指定他人承受其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因此,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如果丈夫以遗嘱处分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就侵犯了妻子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五)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是否在具备上述要件的基础上进行认定的,如果涉及到相关要件不全,那么可以导致后期的遗嘱无效,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后期发生矛盾和纠纷,可以按照公证遗嘱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