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名中学生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将自己的手机丢进水桶里销毁的视频引发热议。校方回应称,学生销毁手机系自愿,家长也支持。(11月4日 光明日报)
类似新闻时常诸见报端,对于此种野蛮地损毁财物的行为,校方、网友、家长多持“支持”的态度,其原因在于销毁手机的做法有“效果”。从短期来看,也许真有一定的“效果”,但从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目的来看,这一做法并不值得肯定。
首先,有损学校在学生心目中的正面形象。可以肯定地说,学生当众销毁手机,并非自愿,完全是迫于无耐。对于一个中学生来说,手机无疑属于贵重物品,谁愿意自愿销毁?但校方在回应舆论质询时却说是“学生销毁手机系自愿”。学校一贯教育学生要“诚实守信”,但在汹汹舆情到来之时,却做不到诚实守信,反而“甩锅”给学生,这必然会使学校在学生心目中的正面形象大打折扣。
其次,有违“三全育人”的教育精神。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要求。这一要求虽针对高等学校提出的,但同样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三全育人”要求,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的长效机制。
让学生当众销毁手机,从短期来看,有阻止学生带手机入校园的效果。但从长期来看,并不符合“三员育人”的要求。用销毁手机的方法禁止手机入校园,从本质上说,是“以暴制暴”——以暴力的方式纠正违纪的行为。正如有评论者所言:让学生当众销毁手机,无论其方式和过程怎样“精心设计”,暴露出来的依然是教育上的急功近利、简单粗暴,表面看短期有效、局部有效,实则长远有害、整体有害,在“工具”意义上是有效的,而在“育人”目标的实现上带来的更多是伤害。
再次,有悖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中小学时期,是学生“三观”形成和健康人格发展的关键时期。让学生当众销毁手机,不仅伤害学生尊严,更涉嫌以违法的手段解决学生违反校规,容易给学生造成错误的示范。任何育人手段都要遵循育人的逻辑,规范学生使用手机行为,也应选择合适方式。
总之,让学生当众销毁手机,虽然对禁止学生带手机入校园有一定效果,但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学校不能太短视,既要立足当前,更要放眼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