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放弃财产继承权证明应该怎么写?
声明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被继承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____市____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________
声明地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放弃继承权后可以反悔吗?
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之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所以如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如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三、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作明确的规定: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制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一般度情况下,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知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道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其实,当事人以口头形式表示要放弃财产继承权的话,只要其他继承人有相关的证据,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当事人,以后就没有权利再继承遗产了。但放弃财产继承权的这件事情,他人无权干预,必须是本人自愿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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