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
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 )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公证遗嘱收费机关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公证遗嘱收费机关是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
公证遗嘱属于《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形式之一,同时也是效力最高的一种。一般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往往最后是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而要想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话,也只能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其余形式的遗嘱并不能达到撤销或者变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