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相对丧失的原因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这三种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遗产继承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讲,丧失继承权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如果是绝对丧失的话,就类似于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在相对丧失的这些情形中,主要还是取决于被继承人的态度,如果被继承人不原谅当事人,当事人也会失去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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