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工资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订立自书遗嘱的要求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三、遗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合法财产;
实际上,有很多人立遗嘱的时候并不会告知遗嘱中所提到的这些继承人,遗嘱中的继承人也是在当事人去世之后才知道遗产的分配方案的。所以,在遗嘱写好之后也一定要妥善的保存好,为了避免有其他节外生枝的事情,可以考虑交给律所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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