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法定继承人资格分为两种: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位则是兄弟姐妹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同时继承法中还说明,明确立有遗嘱的,并且具备法律效力(或公证或有见证人)的,优先按照遗嘱分配继承资格。也就是说如果你父亲有遗嘱,并且明确指明继承分配划分,就应该按照父亲遗嘱分配的继承资格继承。这里面牵扯到夫妻共有资产的情况,如果对父亲遗嘱分配不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主张申请继承母亲资产的法定继承资格。
如果父亲没有订立遗嘱,那么就会按照继承法之规定,作为子女是享有第一顺位的继承资格的。但同时还有以下情况影响继承资格:
继承范围的认定,被继承人资产属于被继承人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在遗产纠纷时会对不在遗嘱范围内的遗产,拥有法定继承资格却不在遗嘱范围内的,按法定继承人资格继承相应部分
也就是说父母留下的财产,在有遗嘱的基础上按照遗嘱内容分配继承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遵循继承法之规定,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优先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父亲的宅基地,配偶以及子女,和父亲的父母都有权利继承,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同时根据我国土地法之规定,宅基地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所建房屋的使用权,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宅基地所建屋也是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均分,考虑到弱势一方或多少照顾多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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