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有关财产方面的继承问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那么关于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和公证呢?律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面的这些内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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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区(辖区)居民 ,身份证号码为: ,家庭住址 , 于 年 月 日身故,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下:
1.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2.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3.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4.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5.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6.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7.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无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特此证明。 公安部门或社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继承权证明书如果办理公证,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单、殡仪馆签发的火化证等,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上述证件应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档)。被继承人的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须经居住国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于何时在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上述证明在国外办理的须经外交认证,在香港办理的须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证明,在台湾办理的须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5、被继承人或已死亡的继承人,解放前死亡的或虽然是解放后死亡但没有死亡证的,必须提供充分的足以认定其死亡的有关证据。
6、遗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需要委托银行代理托收的,继承人应先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系,取得银行同意接受委托的公函后,再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有关的公证文书。
7、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以上内容便是对于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和公证这个问题的回答,由上文我们不难知道,第一继承人证明的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实际操作的过程可能会更加复杂,因此,如果大家需要更专业的服务,可以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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