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立遗嘱有异议怎么办呀?
如对遗嘱有争议,可就老人的遗产继承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对遗嘱进行认定和判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为不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能力,所以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那么也需要重新书写遗嘱,而不能在之前的遗嘱认定为有效。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到了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当然伪造的遗嘱就更加无效了。遗嘱被篡改,篡改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见到夫妻双方所立的遗嘱不经对方同意就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处分,这是不合法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比如说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就是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而对地继承者们对于老人立的遗嘱有异议的话,那么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首先要确定遗嘱是否有效, 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后面的事情,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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