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收养需要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程,而事实收养是实践中经常存在的一种收养方式,序两种收养的区别主要就是收养的效力与收养的程序两个方面。下面律图小编就法定收养与事实收养为您作相关介绍。
法定收养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已经在政府部门办理收养手续的,而且户籍也已经发生了变更.
事实收养是未办理上续收养手续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就相当于事实婚姻与法定婚姻的关系一样.
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分析上述情形的特征有两点。一是事实收养人善意者多,恶意者少。二是被事实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
法定收养与事实收养主要就是收养的效力和手续的区别。事实收养在实际生活中更常见,关于事实收养的认定以及事实收养的情形在实践中很常见,但是很多人都不了解事实收养的有关规定等内容。如果你需要了解事实收养的有关内容的话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其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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