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的家庭组成是各种各样的,并不一定都是原生的家庭,也有很多的重组的家庭,所以在赡养老人的时候,可能会有很多的矛盾,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成年的子女是否要赡养继父或者继母?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
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
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由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具体分为三种,在继父母没有抚养的时候,继子女是没有赡养的义务的,只有在形成抚养关系之后,才有赡养义务的生成,我国的法律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希望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