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没多久女方要求离婚能要回彩礼吗?
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
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即使结婚不久就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彩礼原则上也可以不用归还,但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造成给付方家庭生活困难,以及有证据证明女方以欺骗婚姻为手段诈骗彩礼的犯罪行为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具体彩礼是否能够返还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判决处理。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是什么?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离婚是否能要回结婚彩礼,其实并不是看夫妻之间结婚的时间长短,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一起共同生活,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至于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我国司法解释中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或者结婚后双方并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以及因为受欺骗、威胁、强迫而结婚并给付彩礼,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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