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重婚罪哪个部门受理?
1、重婚罪属于自诉型的犯罪,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机关不会主动介入,需要你自己到法院去起诉。首先你要认定你配偶是重婚而不是在外面或者有小三,两者的明确区别就是重婚是办理了结婚手续或者是二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也就是说旁人也以为两人是夫妻。如果只是单纯的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不构成重婚的构成要件的。
2、对于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交《刑事自诉状》,打电话起诉是不行的。
二、重婚罪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1、登记结婚。在该种情形下,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无论是否同居,均构成重婚。此种情形,主要出现与早期全国婚姻登记未联网,而人口流动在外地与他人再次进行婚姻登记,现在较少出现,通常在婚姻登记时即无法登记。
2、事实婚姻。虽然我国以登记结婚为婚姻效力的认定方式,但不影响刑法中对事实婚姻的定性。刑法上关于重婚的第二种定义,在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构成重婚。
扩展资料
一般重婚行为,并不完全等同于重婚罪。在一些特殊的一般重婚行为中,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应以犯罪论处。基于《刑法》第13条之规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例如,被拐卖妇女在贩卖之后被迫与他人结婚,或者由于自然灾害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外流,为了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等等,此类情形由于社会危害性较小,情况特殊,被视为一般重婚行为,而不以重婚罪认定。
重婚在刑法的规定中属于自诉类的公诉案件,也就是当发生违法行为的时候,审查起诉的主体不是检察机关,而应当是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如果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