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也逐渐改变,不少年轻情侣会选择同居生活;而婚外情也属于同居关系的一种。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对于上述条例的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指出了,同居关系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解除同居关系,若不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则自行解除即可;对于提起诉讼的非法同居关系,一般法院处理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以及共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按共有财产和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具体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身体状况、过错程度等因素,妥善分割。
至于子女抚养问题,同居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双方协商抚养权归属;如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法院的判决原则为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尊重子女本人的意见。若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予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延伸阅读: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