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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同居财产,一般是指属于未婚同居男女的共有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日后要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则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但大家是否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同居财产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除了内容方面之外,作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认定同居财产,不但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还有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同居人一方所有。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 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至于同居财产有哪些?这是在具体分割同居财产之前,必须要搞清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