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起诉,就要确定是否为事实婚姻两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依照国家规定来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第一、双方的身份信息。
第二、结婚证的复印件。
第三、子女的身份信息,比如出生证。
第四、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几个大的部分,双方的感情状况、生育子女的情况、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情况的描述等。此外,原告在起诉状当中应当明确诉讼请求,比如子女应当由谁来抚养,财产归谁,以及债权债务由谁来承担等。
第五、要提供证据材料、清单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原告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在起诉状当中所主张的事实和所提出的诉求是合理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事实婚姻就是属于合法的同居但没有办理登记结婚证的婚姻,这种婚姻在目前为止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如果要进行起诉离婚就要先确定是否为法律认可的情况这下才能决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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