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车婚后还贷 离婚怎么分
婚前购车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婚后所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要是离婚车辆归婚前购车者,婚后还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应该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近日,一对夫妻就离婚财产分割不均一事闹上法庭。
2004年间,王强与张雪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因为两人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成了一直困扰两人的问题。
为了方便与女友约会,2008年4月,王强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小轿车,首付支付了8万元,他将该车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这一年的5月,已经热恋了4年的王强与张雪喜结良缘,正式登记结婚了,婚后的两人虽挣的不多,但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除了支付一些必要生活费用外,还要支付购车贷款。
然而,在2011年2月,王强与张雪因各种矛盾常吵架,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在分割财产时,两人对于当时用于约会的车辆却起了纷争,王强认为轿车是自己婚前买的,车辆也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就应该归自己所有。而张雪却提出,婚后自己也有跟着王强一起还车贷,一共还了9万元,所以车辆她也应该有一份。在多次协商未果后,王强诉至法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院认为,婚前财产应属夫妻一方所有。本案中,王强婚前贷款买车,轿车的登记人是王强自己,应该首先认定的是,该车属于王强的个人财产。但在王强和张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用来还贷的这9万元钱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也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张雪有权就这部分财产主张自己的权益。
关于婚姻法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离婚后轿车仍应归丈夫王强所有,但王强在拥有轿车的同时,应支付张雪为还贷所付的钱款。
经法院调解,原、被告最终就轿车的分割达成协议。轿车归原告王强所有,王强补偿张雪7万元。
以上是由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婚前贷款买车离婚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用案例的形式更能直观的表达出该车的归属情况以及分割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延伸阅读:
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能否分割
离婚后一方无住所 可否暂住原配偶房屋
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