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处于经济迅速发展阶段,到处都在搞开发搞建设搞投资,但同时也出现土地资源难以满足所有人需要的情况,于是就有人对耕地、林场、草地下手,开发出来建厂或做其他用途,使农用地减少,或是受到破坏,因此,我国制定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相关条例,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罚金是多少,这个问题在下文会进行解答。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犯罪对象
根据全国人大的相关解释,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湿地等,只要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都可以构成本罪。
2、行为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
3、数量较大
依照《破坏土地的解释》;
①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②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③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
④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属于“数量较大”。
4、大量毁坏
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和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才构成犯罪,这里所指的“大量”应当认为在“数量较大”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达到“数量较大”既可视为是“大量”毁坏。
上述资料中显示,法律并没有说明罚金是多少,需要根据具体占用了哪种类型的土地,占地面积是多大,是否有损坏用地的情况,以及损坏严重程度等各因素进行判定。总之,还是希望能按规定使用土地,不可挑战法律法规,以免受到罚款或判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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