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刑法生产假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3、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生产假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认定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生产假药并造成了人员身体健康严重危害的,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从严处罚的。

延伸阅读:

生产销售假药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有什么区别?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词条  假药  假药词条  刑法  刑法词条  生产  生产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刑事犯罪辩护

 诱拐妇女是什么罪

是拐卖妇女罪。《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