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故意伤害可以调解,因为这样的一种调解的方式,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可以做出一定的处理,并且也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都得到一个非常满意的结果,而不动用浪费一些司法资源,当然如果说调解不成的话,是可以再次的来进行一个诉讼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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