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的定义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抢夺罪就是抢夺他人的财物从而构成了犯罪,对于此行为只要构成立案的标准那么就要承担刑事的处罚,而对于此罪的处罚标准就会按数额的大小来进行认定,严重者还会被判无期,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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