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犯了罪就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治裁,但是有的犯罪人员为了逃避责任畏罪自杀,那么畏罪自杀的法律定义是怎么样的?主要就是犯罪人员害怕法律追究自己的责任,过不了良心的那一关,而选择了这一条路,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畏罪自杀的法律定义是怎么样的
犯罪后害怕定罪而自杀,或不能承受道德和良心的责备而自杀。
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犯了罪以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呼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自首呢?
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已实施了犯罪并听候处理的行为。对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的行为。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因此,投案后必须自动直至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多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后才被迫交代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必须接受国家的审判。
三、畏罪自杀怎么判刑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