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洗钱罪的金额定罪标准是多少?
我国法律对于洗钱金额没有具体规定的定罪标准,只要符合以下法定的情形之一,即可以按照洗钱罪定罪处罚: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以上四种行为无论数额的大小,都可以认定为洗钱罪,按照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洗钱罪的定罪量刑
1、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5、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洗钱罪的构成
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在理解上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将其局限于清洗行为,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另一种是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这被称为“再投资”。
这两种犯罪既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犯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根据不同的立法取向被视为两个不同的犯罪。新刑法典规定的“使用其他方法掩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就已经涵盖了“再投资”,因此,没有必要区分所谓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和“再投资”。
在我国,洗钱的定罪不以金额的大小为衡量标准,可以说该罪为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但是具体洗钱多少金额被判刑,还需要根据当事人涉案的具体情节等等来进一步的确定,并不是每个案件的的当事人遇到的事情都一样,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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