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可以保释吗?
非法拘禁如果没有对被拘禁人造成伤害的,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涉嫌非法拘禁罪,即使只是一般情节,也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大,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在日常生活当中,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是属于一种违法的现象,因为我国《宪法》当中明确保障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权利,一旦发生了非法拘禁他人情况,那么将会构成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明文规定的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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