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养殖野生保护动物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养殖野生保护动物处罚标准是处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养殖野生动物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1、申请书(村社、乡镇或街道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7、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8、兽医资格证复印件;
9、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养殖野生动物是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症的,即便是办理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的品种也必须要符合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办理证件,自己在养殖野生动物的过程中,又是通过非法捕猎或非法收购的方式进行的,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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