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危险驾驶罪,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有这样的规定:在正常交通道路上驾驶的机动车,如果相互追逐、竞速飙车,造成恶劣影响的;醉酒后执意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校车或者运输旅客的公交车,长途大巴车等,未按照规定,严重超载的,或者未遵守交通规则, 严重超速,造成交通隐患的;不遵守我国相关的对于危险化学产品运输的有关规定,私自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产生了严重损害的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正常来说,绝大多数的危险驾驶罪法院只会判处缓刑,只有违反了以下情况,法院才会给予重判。
(一)因其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是因其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交通事故,为逃避惩罚而肇事逃逸的;
(二)醉酒后驾驶,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100毫升的;
(三)在高速公里或者城镇快速车道上相互追逐,竞速飙车的;
(五)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严重超员、超速的,或者是没有机动车驾照或者没有驾驶资格的,使用伪造或者变更机动车车牌号等严重违法行为;
(六)对公安机关的正常检查进行逃避,拒绝,阻碍的;
(七)在此次触犯危险驾驶罪之前曾因醉酒驾驶收到过处罚或进行过刑事拘留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违反以上情况的任意一条都会被处以拘役,并且还要承担罚金。
另外对于超员危险驾驶罪,根据我过《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92第一款的规定:
如果运输旅客等运营车辆搭载乘客超过该车额定乘客的,需要缴纳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例如超过该车辆额定乘客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需要缴纳罚金五百元以上,但不超过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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