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介绍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相关内容,通过《刑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内容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概念、判刑、情节严重这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概念,第一个重点是“明知”,明知是犯罪所得或者是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通过某种方式进行掩饰、隐瞒,如通过转移、代购、销售等方式将不法收益进行掩饰、隐瞒,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首先是要构成如果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达到一定金额便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有具体的分类规定,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处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判刑处罚,同时还要对罪犯并处罚金。
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中就对掩饰隐瞒犯罪的“严重情节”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首先是一般情况,所得及衍生出来的收益,实际价值金额达到100000元以上的,这里是一次性的金额; 其他有次数的规定的,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50000元以上的;涉及公共利益、公共物资的情况,例如: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又或者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等物资的,只要价值金额超过了50000元的,那么就属于这里的情节严重;再者,该罪导致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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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