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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一个案件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判断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标准,会进行立案侦查。那立案追诉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期限又是多长时间?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立案追诉是什么意思
立案追诉就是公安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应依照法律规定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1、延长概念
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刑法规定了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
2、延长规定
《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
第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立案追诉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公安机关如果找不到犯罪人员,该案件就存在着一个追诉时效,如果过了这个时效,就不再追究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在这里,如果犯罪人员逃避侦查的,不受该追诉时效的限制。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泰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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