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在震慑违法犯罪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刑罚执行的人性化问题。注射死刑就是其中最为显著的一例。可是,很多人对我国的注射死刑的相关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注射死刑那年执行的?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安乐死和自杀中。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最后,将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
中国第一例注射死刑是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的死刑。这是自1997年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后,中国执行的第一例注射死刑。
昆明中院从1997年3月28日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至今已使用此方法执行了数次死刑。
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由法警实施,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昆明中院使用较为先进的监测仪器对被执行对象的血压、心率、呼吸、脑电、血氧饱和度,以及神智、瞳孔、肌张力、皮肤粘膜颜色、面部表情等进行了监测和观察,其结果都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而后注射死刑制度经过多年在全国仍未全面推广,据说主要障碍是有人认为该方式太便宜死刑犯了。
也有人觉的这样不合理,枪决震慑作用更大,我们的目的是震慑犯罪,防止犯罪;死亡不可怕,更可怕的是痛苦的死亡过程,比如烧死的痛苦要更加厉害,司法的文明和人性应该体现在对大多数人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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