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黄是怎么判刑的?
1、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卖淫、嫖娼的处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涉黄的罪名说明
(一)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三)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四)本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所设立的罪名,改为《新刑法》所吸纳。
综合上面所说的,涉黄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组织他人进行从事不合法的事情,对于此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所以,在我国对于涉黄的行为处罚是特别严重的。
延伸阅读:
强迫卖淫罪的条文和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