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

延伸阅读:

刑诉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况有哪些?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况有哪些?

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形有哪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什么  羁押  羁押词条  期限  期限词条  情形  情形词条  重新  重新词条  计算  计算词条  
刑事处罚辩护

 诈骗多少钱才判刑

一般是在三千元以上就可判刑。我国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但诈骗罪的立案金额各省市不同,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区间确...(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