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关于“管制”这一词经常被人们所提及,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刑罚之一,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但是要对犯罪分子的自由进行一定限制的刑罚方式,一般是将判决管制刑的犯罪分子交给犯罪分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戏进行监督与改造。
众所周知,管制是一种较轻的刑罚,而且具有刑期短的特点,这项处罚更加偏向于由社会矫正执行的意味。同时,管制在利于对罪犯进行社会改造的同时,不会造成其与社会的脱节,适用于犯罪情形较轻的犯罪。
下面我们来了解下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况下会被判处管制处罚?被判管制处罚后会留有案底吗?
虽然管制是一种较轻的刑罚,其刑期也很短,这项处罚更加偏向于由社会矫正执行的。但是,它也是同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一起,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刑罚之一。犯罪分子被处以管制处罚的,也就意味着其是负有刑事责任的,判处管制也就是犯罪分子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相关情况会有记录,就是有了前科,当然会有案底。
首先、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况下会被判管制呢?
管制虽然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仍然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正常生活,从事原来的工作、领取劳动报酬、与家人同吃同住等,但是仍然依法限制犯罪分子其人身自由的,被处以管制处罚的犯罪分子,区别在于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同时,一般情况下,对于管制的期限,短不能在三个月以下,长不超过两年,数罪并罚的情形判决管制刑的,不超过三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一、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可以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一般是罪行的性质不是很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小,如妨碍社会管理、妨碍婚姻家庭等情形下构成犯罪的,一般适用管制刑。
二、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刑对罪犯自由并不剥夺,因此适用管制刑的情形不能是对人身危险性很大的犯罪,只有那种确实不会再犯、犯罪情节轻的犯罪分子,在对其审判后才会有可能被判处管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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