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刑法》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第351条第3款)。
(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刑法》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第2款)。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刑法》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第2款)。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刑法》第19条);
(2)预备犯(《刑法》第22条第2款)。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刑法》第17条第3款)。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刑法》第18条第3款);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第2款);
(4)自首(《刑法》第67条中段);
(5)有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第1款前段)。
11、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第1款);
(2)累犯(《刑法》第65条第1款);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
二、酌定量刑情节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法定的量刑情节也即法律规范之中明确规定了需要减轻或者是从轻,甚至是需要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只要这些情形出现了,那么法官是一定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对于法律规范没有做出规定的,有些案件法官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罚了。
延伸阅读: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侵占罪量刑标准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