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案子状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恪守以下一项或许多项规则: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晤或许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履行机关保存。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未经同意不得脱离寓居的县市。至于公安机关的传唤不会能有规律得,也不会让摸到规则,也就没有多久传唤时间规定。 但只需自己遵纪守法,恪守有关规则,免除取保候审后保证金及时交还自己。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犯罪嫌疑人及其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有权向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三日内要作出回答,如果同意该申请,需办理相关的手续,若不同意该申请,需要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
延伸阅读:
申请人 律师务所 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后如果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