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迹鉴定不能准确的鉴定出笔迹时间,鉴定笔迹形成的时间就目前的技术而言只能确定到某一阶段,不能确定到几年几月几日几点几分写的。
3、委托的鉴定机构如果程序合法,拥有资质,可以当庭使用。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百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度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问医精神病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答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不计入鉴定时限。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当事人可以就查专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属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我们国家诉讼活动过程当中,司法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为法官判案提供一定的参考,比如说有一些借条和欠条,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承认签名是本人所签,此时就可以通过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笔迹鉴定,来判断是否是属于本人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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