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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结果在诉讼中是有证据效力的,所以司法鉴定结果是很重要的,但是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司法鉴定的结果有异议的情况,那么怀疑司法鉴定结果怎么办呢?有什么救济的方法?小编将在下文为你详细的解答这些问题。
(一)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对于我们平民老百姓来说,大多数人都不懂的司法鉴定到底是什么?而当我们怀疑司法鉴定结果的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申请,具体需要些什么手续也不知道,所以我们就应当在平时的生活中,一点一点累积这些知识,慢慢的了解司法鉴定,这样,在我们遇到的时候,就不至于像无头苍蝇一样随处乱撞。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新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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