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精神病司法鉴定书怎么写,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为您推荐】兰溪市律师   和平区律师   濮阳县律师   仪征市律师   清城区律师   济阳县律师   钟山区律师   

在我国精神病人所做的事情,是不能按照一般的法律进行处罚的,而且在法院认定行为人为精神病人之前,是需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关的司法鉴定的,那么就需要相关的人员向相应的部门进行申请,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精神病司法鉴定书怎么写,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书范本

申请人:范_______,男,49岁,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系被告人范_______之父。

请求事项:请求对被告人范_______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被告人范_______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和理由:被告人范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因故意杀人犯罪被拘留,随后被逮捕,现已被_____省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______省_____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一向遵纪守法的被告人范_______,突然犯了故意杀人罪,使熟悉他的人都为之震惊。他之所以作出这种事,是他有精神疾病的反应。范_______家庭有精神病史。他舅舅是个疯子,生活不能自理,靠沿街乞讨生活。他的姑姑是个精神病患者,居住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确认为精神分-裂症者,并发给了证明(其复印件附后)。而被告人范________,在生活中,也有精神反常现象。如常常在梦中惊叫而醒,两眼发直,长时间说话,会出现语无伦次的现象,更有甚者,他常常见周围无人时,就大声自言自语,所说内容,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认为,被告人范_______的精神是反常的,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为了对被告人范______负责,为了防止人民法院办错案,根据2001年11月16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人范______的精神状况,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______省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1、被告人范_______姑姑范_____精神分-裂症证明复印件1份;

2、被告人范_______精神状况反常的证实2份。

(二)司法鉴定流程

一、委托与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 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

2) 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

二、鉴定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是有一些注意点的,而且在书写相应的司法鉴定书的时候,是需要将相关的事实理由,以及想要鉴定的发面书写清楚的,当然在申请鉴定之后,司法部门便会尽快的安排相关的人员接受相应的司法鉴定,最终得出相应的司法鉴定的结果。

延伸阅读:

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司法鉴定项目包括哪些

如何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鉴定书  鉴定书词条  精神病  精神病词条  鉴定  鉴定词条  司法  司法词条  什么样  什么样词条  
司法鉴定

 精斑司法鉴定的几天出结果

司法鉴定在司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当女性遭遇强奸或者其他情况,需要对于精斑进行司法鉴定,来进行对强奸等事实的证明。当事人在做精...(展开)

司法鉴定

 梧州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分析案情、为司法机关审理或者法院裁决提供证据材料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受害人要求对方赔偿的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有着严格的标准和原则,是审理案情的关键。那么...(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