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刑诉法辨认物品有哪些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照片以及与犯罪有关物品进行指认时,需要多少人参加,要哪些陪衬物,同时又有哪些程序和要求。对于此类问题大部分朋友都存在一知半解的状态,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依据刑诉法辨认物品有哪些规定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二、什么是刑诉法辨认
辨认是一种侦查行为。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或场所进行辨认;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或者让犯罪嫌疑人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三、刑诉法辨认规则
1、辨认的决定权
2、辨认的主持者
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
3、混杂辨认规则
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到10人);照片(5到10张);物品(5件),照片(5张)。
4、单独辨认规则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
5、见证人规则
辨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6、不得暗示的规则
在辨认前,应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7、保密规则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8、辨认笔录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综上所述,刑诉法辨认物品并不是一种普通的辨认行为,是一种侦查行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还原事实真相,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的一种侦查行为,是一种严格法律程序,有八大辨认规则。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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