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向社会公布将要审理的案件的案由、被告人的姓名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哪些案件不能公开宣判?
在中国,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下列情况不公开审判:
1、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
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
3、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上述案件不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拒绝执行的,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理。有些法院会公开宣判这类案件,起到警示作用。对本罪的量刑,在三年以下徒刑,一般情况下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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