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邮寄假药辩护词邮寄的内容包含:被告人××不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主观故意;涉案产品不符合“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构成客观要件;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被告人××的“销售金额”难以计算;当事人的认错态度、配合审理的态度良好等内容。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销售邮寄假药辩护词的内容必须要从正文中提到的几个方面作为切入口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一般来说,为了提高辩护成功的机率,最好是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如果当事人没有聘请律师的经济能力的或者没有提出申请的,法院也会为其指派一位援助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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