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中两个律师辩护观点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律师与被告人意见不一致,被告人可以要求更换律师;如果不要求更换律师,律师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辩护,各自发表辩护意见。当然从诉讼策略上来说,律师和被告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如果意见不一致,辩护效果当然就要打折扣了。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辩护意见的不同,需要当事人与委托的律师进行一定程度的协商,如果分歧较多,建议重新寻找委托律师,这样问题的解决就会较为现实,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自己需要留意有关的法律细节,从而有效的保障自己权益,但是需要做好一定的备案,从而有利于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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