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起诉和审查起诉只有两字之差,但二者的含义却完全不同,很多人很容易将其混淆,分不清楚。审查起诉和移送起诉不是一回事。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而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下面和小编具体了解一下吧。
移送起诉和审查起诉不是一个概念。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査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法律手续完备的,应当制作结案报告,并据此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连同诉讼案卷材料、证据(侦査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査),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移送共同犯罪案件,在《起诉意见书》中,应当写明每个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具体罪责和认罪态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査。经过补充侦査,公安机关可根据不同情况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或《补充起诉意见书》,《免予起诉意见书》,或撤回《起诉意见书》,作其他处理。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效是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到法院审理之前,还要经过侦查及起诉等程序。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晰的,会移送起诉,交给检察院。在这个环节中,检察院审查犯罪证据、卷宗材料等。移送起诉和审查起诉是两个概念,具体负责机构不同,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环节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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