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与法律产生着各种的联系。很多人可能不是法学专业的人,觉得法律与我们太过遥远,但是民事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但是刑法一旦跟我们有所关联会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临时抱佛脚那是不行的。刑诉法第五十四条与五十条冲突吗,这两条如何的区分,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刑诉法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自197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刑诉法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三、刑诉法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四、刑诉法第五十四条与五十条冲突吗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刑事诉讼法法条辨析:第50和54条比较,50条规定的是对司法工作人员收集证据的要求,54条是对取得的证据排除性规定。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要关注国家的法律知识。很多的违法犯罪案件的产生,我们能看到激情犯罪和无意识犯罪最多出现的人群就是文化水平低或生活水平低的群体,这就说明法律意识的缺失,会对个人及国家产生深远的影响。刑诉法第五十四条与五十条冲突吗,这就像硬币的两面,不一定是完全的违背,只是一种更为明晰的补充说明,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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