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存疑不起诉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面有相关的规定指出了,如果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证明犯罪的嫌疑人是有罪的,也就是说没有找到相关的犯罪事实的,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就不会作出要起诉的决定。
一是法定的不起诉的。
法定的不起诉又包含了六种情况,情况一是当事人所采取的行为在情节上是没有什么危害的,就是不被认定为是犯罪的。情况二是犯罪已经超过了法律定义上的可以追诉的时间。情况三是通过了特赫令已经不受刑法处罚的。情况四是在刑法上是告诉了才处理的犯罪,以及没有告诉和自愿收回了告诉的。情况五是被告人已经死亡了的。情况六是其它法律或者是法令做了规定,规定上明确地指出了不会受到刑事上的处罚的,这样的情况就是没有罪的,也是没有相关的记录的。
二是斟酌了后不起诉的。
如果犯罪的情节比较不严重,根据刑法的相关的规定,没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又或者是已经免除了刑罚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是根据这些情况不起诉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这是没有罪的,只是因为犯罪的情节不严重没有被追究刑事上的责任而已。
三是存在一些疑点不起诉的。
其实就是说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犯罪的事实,犯罪的事实没有成立的情况。如果后来找到了证据,证据要是充足的话,检察机关是可以重新进行起诉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无罪不是恒久的,可能只是暂时的而已。
如这类案件的案情和影响程度不足以进行处罚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相关的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对这类案件的证据进行收集,达到我国的法律规定时,应积极的停止侦办这类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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