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刑事赔偿的方式是什么,义务机关有哪些

热门城市:二道区律师 龙山区律师 建华区律师 二连浩特市律师 龙潭区律师 建平县律师 法库县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有可能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会对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作出相应的赔偿。究竟这个刑事赔偿的方式是什么?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介绍。

一、刑事赔偿的方式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

(三)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四)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五)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

此外,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向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实践中,在确定了刑事赔偿的方式之后,我们还要知道刑事赔偿的具体义务机关是谁,这样才知道应该向谁提出赔偿的要求。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龙岩律师。

延伸阅读:

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申请刑事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赔偿  赔偿词条  刑事  刑事词条  义务  义务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机关  机关词条  
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协议谅解书怎么写?

一、刑事赔偿协议谅解书怎么写?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展开)

刑事赔偿

 法律中规定国家赔偿有哪些?

一、法律中规定国家赔偿有哪些?法律中规定国家赔偿有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司法赔偿。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