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妇女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大于14周岁称少女,14岁以下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在我国对妇女范围的划定主要是基于年龄,并参考女性的生活状态。在刑事领域,已满14周岁的女性应该可以称为妇女。在民事领域,已满16周岁且已工作的女性可以称为妇女,而尚未工作在校读书的女性年满18周岁也可以称为妇女。
二、妇女的有关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依据宪法确定的原则,新中国陆续颁布了《婚姻法》、《选举法》、《继承法》、《民法》、《刑法》等十余部基本法,国务院及所属部委颁布了40余种行政法规与条例,地方政府制定了80余种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都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任何一部中国法律都不存在对妇女的歧视性条款。
中国政府除制定系列法规外,还积极参与国际妇女人权领域的活动,积极签署有关妇女国际人权法和国际文件,承担了促进妇女人权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女性与男性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平等参加管理国家事物和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等。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对于妇女各项权利的认定,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事项来进行处理的,涉及到造成了侵犯妇女有关权益的行为,是需要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裁定。
延伸阅读: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措施有哪些
哺乳期妇女能被辞退吗?
什么情况下判处拐卖妇女儿童罪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