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强迫交易罪的构要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