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亲友非法牟利追回赃款如果是主动的行为,那么是可以适当的减轻相应的处罚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是一种背信经营的行为,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犯罪。
三项具体的行为:
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的。这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决定、参与经贸项目、购销往来掌握经贸信息市场行情的职务便利,将明知是可以盈利的业务项目交给自己的亲友去经营,而把不盈利的业务交由自己所在的国有单位经营。这里的“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包括交给由其亲友投资、管理、控股的单位经营。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如果行为人向其亲友采购或者销售的商品不是明显地背离市场价格不构成犯罪。
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这表现在让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购进原材料时,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购人质次价高的商品。
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会视案件的实际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7年有期徒刑。国企或事业单位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盈利应交给亲友经营,以牟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导致本单位停产或破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可以按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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