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而之后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制定的司法解释中,也对受贿罪的犯罪数额、情节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调整,也就是说现在在我国要是犯受贿罪的话,需要按照最新的规定进行处理。那其中现在规定的受贿罪情节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现在规定的受贿罪情节是怎样的
1、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2、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3、特别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贪污受贿总是连在一起的,但在《刑法》上面这却属于两种不同的罪名,即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在具体的立案数额、量刑处罚,甚至有部分犯罪情节上面,法律规定的都是差不多的。对于受贿罪情节的内容,上文中小编已经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