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贪污贿赂犯罪当中,人们比较熟悉的也就是其中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了,这都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但在实际的犯罪主体要求上面,其实多少还是有一些不同的。而在之前《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贪污罪的量刑作出了修改之后,紧接着也对此罪的数额、情节进行了调整。那么现在受贿多少钱算犯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受贿多少钱算犯罪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二、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
1、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2、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3、特别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结合上文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大家应该也知道现在在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多少钱算犯罪了吧。虽然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这并不代表二者一定会同时出现。也就是说在一方构成受贿罪的情况下,另一方其实并不必然就会被认定为行贿罪。